久期财经讯,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泛海控股”,000046.SZ)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3)第336号)。现将《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 (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如后续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8月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