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024年4月3日,*ST红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ST红相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红相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红相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卧龙(2023年12月红相股份对外转让该子公司控股权)、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38.03%。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47.72%;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16.94%、48.1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0879.8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51%;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二、欺诈发行。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厦门证监局决定:1.对*ST红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2.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处以2288万元罚款;3.对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365万元罚款;4.对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5.对廖雪林、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5万元罚款;6.对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7.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8.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8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且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红相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天眼查显示,*ST红相共对外投资了1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24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