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0月18日, ST鸿达开盘以跌停收盘,报收于1.42元,跌额0.07元,跌幅4.7%。

雷达财经注意到,10月10日,ST鸿达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全资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自公告发布后,10月12日ST鸿达股票复牌后一直处于“一”字跌停状态,五个交易日, ST鸿达跌额0.41元,跌幅22.4%。

前述停牌公告显示,ST鸿达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的PVC、烧碱及电石生产装置停产检修已超过2个月,因设备检修等工作尚未完成,而且近日乌海化工被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海中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乌海化工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累计预计将超过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11日(周三)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3年10月12日(周四)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12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鸿达兴业”变更为“ST鸿达”,证券代码仍为“002002”,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同样在10月10日,公司公告称,ST鸿达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近日收到乌海中院送达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3)内03破申3号】、《立案登记表》【(2023)内03破申3号】,以及《破产重整申请书》,债权人乌海金财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乌海化工无法清偿申请人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和可行性为由,向乌海中院申请对乌海化工进行破产重整。

申请人的上述申请是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乌海化工是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乌海中院受理上述破产重整申请,乌海化工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9月22日,ST鸿达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22日收盘时持有ST鸿达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ST鸿达有天眼风险信息25534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条;涉诉关系25条,开庭公告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