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月5日,紫天科技发布关于为子公司申请保理服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紫天科技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保理服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州缘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缘笙科技”)申请保理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缘笙科技主营互联网广告业务,因经营需要,拟向南太湖(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服务,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资金用途为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具体以与保理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合同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签订。

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计对外实际担保总额8500万元(不含本次对外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6.7亿元)的比例为1.8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4.17亿元)的比例为3.5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1月2日,紫天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安常投资持有3350万股“紫天科技”,占公司总股本20.67%,是紫天科技的控股股东。2023年3月31日,安常投资持有的3350万股“紫天科技”全部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其中3310万股为首轮冻结)。2023年4月3日,紫天科技和安常投资知悉前述安常投资所持3310万股“紫天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20.42%)被冻结情况。

紫天科技应当及时披露安常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冻结情况,但公司迟至2023年4月19日才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公开披露。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一、对紫天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二、对安常投资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三、对姚小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紫天科技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20万元,作为控股股东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四、对郭敏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紫天科技参与招投标项目3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条。